发布:2025-04-02 22:4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号2幢6层2-6-1号的住宅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号2幢6层2-6-1号的住宅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93616

23.827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5
起始日期
88.8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8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039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3.8277万元
  • 单价:0.2682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广元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5
  • 结束日期:2025-05-06
  •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号
  • 评估价:34.03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8.8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3㎡装修情况详见评
    钥匙: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旺苍县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上拍之日起到拍卖结束止(节假日
    户型:2室2厅1厨1卫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室
    卫生间数:1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楼栋总数:2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号2幢6层2-6-1号的住宅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821执恢40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旺房权证东河字第A00025202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旺苍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88.83㎡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房屋布局2室2厅1厨1卫带阳台所在楼层6层(总楼层7层)标的物估值评估基准日2025-02-21评估价340397元税费情况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上拍之日起到拍卖结束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看样前请先电话咨询,联系人:苟法官0839-4222107,姚先生18080761326)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旺苍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旺苍欣隆支行,账号:622840286719949316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联系人:执行法官苟法官0839-4222107辅拍人员姚先生18080761326监督电话:0839-4222886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5日10时至2025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机构名称: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或当事人议价、询价)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三日内(即2025年5月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旺苍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旺苍欣隆支行,账号:6228402867199493161),法院核实成交价余款缴纳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

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特别声明:竞拍者在竞拍前务必请自行咨询当地购房政策,确保竞得房屋后能够顺利过户,对此本院不承担过户承诺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39-422288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人:执行法官苟法官0839-4222107辅拍人员姚先生18080761326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55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