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02:1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位于东宁市东宁镇建国路108号福都新天地小区11号楼1层2号门市[建筑面积:153.18平方米]

位于东宁市东宁镇建国路108号福都新天地小区11号楼1层2号门市[建筑面积:153.18平方米]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96639

62.08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3
起始日期
153.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05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3.036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2.0808万元
  • 单价:0.4053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3
  • 结束日期:2025-05-04
  •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市东宁镇建国路101号
  • 评估价:73.03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3.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出资装修,故房屋拍
    钥匙:有无钥匙?如需拍摄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及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1日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一拍公告
    小区:都新天地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注: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网拍号:(2025)黑1086执网拍字第号执行案号(2025)黑1086执185号执行员曲少媛标的物名称位于东宁市东宁镇建国路108号福都新天地小区11号楼1层2号门市[建筑面积:153.18平方米]

情况说明1、房屋占有或使用情况(由何人保管)现租赁人使用,2、有无产权证原件?原件在何处?无产权证原件

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无钥匙,在租赁人处

4、查封情况及查封顺序(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案轮候查封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有租赁,房屋租赁日期自2021年10月3日至2036年10月2日,合同租金为每年40000元为期15年,但2024年10月3日至2029年10月3日的租金已经一次性交付完毕,如竞拍买受人只能收到2029年10月3日以后租金,如有疑问请致电法院

6、有无抵押?无抵押7、有无优先购买权?有,为房屋租赁人

8、备注欠缴费用及过户税费自行询问、以实际交付为准,详情请查看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注:因该房屋是租赁人出资装修,故房屋拍卖价格不包含装修价值,谨慎竞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7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支行,账号:0825030104000110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53-362890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53-36289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东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拍卖须知东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东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东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东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2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5日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7日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支行,账号:0825030104000110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费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热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供热等户名变更手续,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53-362890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53-36289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东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市东宁镇建国路101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