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住宅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普通住宅<\/span><\/div>小区名称:<\/span>在水一方<\/span><\/div>朝向:<\/span>东<\/span><\/div>户型:<\/span>二居室一厅一卫<\/span><\/div>建筑面积:<\/span>110.17平方米<\/span><\/div>所在楼层:<\/span>6<\/span><\/div>总楼层:<\/span>6<\/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装修程度:<\/span>普通装修<\/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绥芬河市小河北在水一方综合楼17-601(面积110.17平方米)房产出售<\/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抵债资产拍卖的公告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5年4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绥芬河市小河北在水一方综合楼17-601(面积110.17平方米)房产出售
二、重大事项披露:1.拍卖标的房为按套、净价拍卖
竞买人一经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按套、净价竞买标的
2.在拍卖前,竞买人已向出售方咨询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以及瑕疵;竞买人应依据出售方在拍卖前提供的标的情况和瑕疵,自行、独立、谨慎地对拍卖标的进行分析和判断,自主决定参加本次拍卖竞价活动,并自愿独立承担拍卖风险
3.出售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出售,出售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售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出售方提供的出售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出售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售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售标的移交的凭据
4.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出售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5.拍卖成交后,出售方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税费,房屋交付前拖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如有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出售标的需要两次或两次以上过户(由抵债人过户至我单位,再由我单位过户至买受人),两次或两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标的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产生的税费以及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转让的标的如为租赁状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须由买受人与现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到期为止
8.拍卖的房产、土地信息均以实物的具体信息为准,另报名、竞拍等相关手续咨询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
9.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出售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售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出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0.出售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11.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出售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售标的的,出售标的可再次出售:如再次出售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出售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三、挂牌价格:235,346.73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2025年5月4日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余款的支付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出售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原房主不得购买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出售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其他:无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53-3921073,18946389789,联系人:张先生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文化街37号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日竞买须知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标的:绥芬河市小河北在水一方综合楼17-601(面积110.17平方米)房产出售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3.竞价时间:2025年4月1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9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竞价起始价:235,346.73元;报价的加价幅度以2,000元整的整数倍数
5.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竞价余款请在2025年5月4日10时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本竞价须知由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黑龙江绥芬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