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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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河东商贸城A#一层07、08、09号)不动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96696

9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7
起始日期
213.5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1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0万元
  • 单价:0.4215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贺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7
  • 结束日期:2025-04-18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
  • 评估价:1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3.5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房地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暂定2025年3月17日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7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执行案号(2024)
    装修配置:衣柜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河东商贸城A#一层07、08、09号)不动产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执行案号(2024)桂1121执987号拍品所有人黎屏、龚连昌拍品现状规划用途住宅腾空情况未腾空所在层/总层数1/7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213.51㎡分摊建筑面积5.4㎡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昭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858号租赁情况情况该不动产有租赁,租赁期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租金每月6100元,每季度交一次是否有抵押是,抵押权人广西昭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罗支行拍品介绍4、标的物详情:房屋坐落: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河东商贸城A#一层07、08、09号);建筑面积:213.51㎡;分摊建筑面积:5.4㎡;所在层/总层数:1/7;该不动产已查封

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5.限购情况:不限购6.以下调查结果只作为基本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及个人购房情况为准

本案标的在拍卖成交后缴纳的各项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l自然人-房屋:卖方:房屋增值税5%(房屋持证两年以上减免),个人所得税3%;买方:契税3%(首套房1.5%;二套房2%,三套房及以上3%)

l自然人-土地:总共21.6%

l公司、单位等法人-房屋:卖方:10%及城建印花和附加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买方:自然人同上,法人不享受契税减免,印花税,万分之五(小规模纳税人及自然人减半)

公司、单位等法人-土地:共18.6%,企业所得税另行申报征收7.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8.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58985400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统一看样时间暂定2025年3月17日16:00,看样请提前预约

)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河东商贸城A#一层07、08、09号)不动产标的物详情:房屋坐落: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河东商贸城A#一层07、08、09号);建筑面积:213.51㎡;分摊建筑面积:5.4㎡;所在层/总层数:1/7;该不动产已查封

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4月17日10:00至2025年4月18日10:00(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品公告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服务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以现状拍卖,不负责修复

购买人如竞拍成功,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详情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包含已铺设的地板,吊顶、门窗、及镶入或粘贴于墙体的衣柜、橱柜、洁具等物品应视为房屋主体结构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等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交易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契税、登记费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关于土地变性(集体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商品房用地)部分的税金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果存在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现行垫付的,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自愿负担

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4、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费用与拍卖人无涉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1121执987号,开户银行:广西昭平农村商业银行,账号:4178012040000013-1118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0774-6687515咨询电话: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1858985400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贺州市昭平县东宁北路79号

昭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损坏、重量差异等不作担保,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昭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昭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广西昭平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城边支行,账号:4178012040000013),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昭平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不支持“拍卖按揭贷款”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价格不包含标的物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668151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589854002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东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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