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表执行案号(2024)琼9023执恢42号标的名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阳光映像2号楼1605房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所有人海南众联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72.17㎡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成时间请自行了解建筑类型高层楼栋2号楼外立面装饰涂料装饰装修简装房屋楼层房屋所在楼层:16层电梯状况有房屋朝向请自行了解户型请自行了解房屋现状简装,被法院查封小区配套绿化周边配套地上停车场、绿化等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力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未抵押评估价410214元税费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了解
其他费用情况/成交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备注无其它说明:税费承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拍卖(第一次)公告澄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3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12;户名:澄迈县人民法院)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房产信息: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阳光映像2号楼1605房.1、不动产权证号:无2、不动产坐落: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阳光映像小区3、登记时间:请自行了解4、房产用途:住宅5、房产面积:详见下列表格6、房产周边:具体以现场为准7、房产现状: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序号房号建筑面积(㎡)评估价(元)一拍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1.2#160572.17410214328170300002500注:以上表格“房号”部分,1号楼简称“1#”,2号楼简称“2#”
拍卖时间:2025年05月03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示:1号楼1204房和2号楼207房有人居住,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物品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房屋和土地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若拍卖成交,则按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交付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请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有关限购政策,(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根据2024年10月7日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澄迈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大力支持住房消费,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
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具体请自行查询该通知文件原文
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拍卖,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
若竞买人不按限购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拍卖费等损失
3.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破坏者进行司法拘留,破坏者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五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三、咨询、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辅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辅机构现场陪同
(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先电话预约)四、特别提示: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一)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规划情况及要求,若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的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由于拍卖标的为国有商办土地及在建工程,竞买人应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及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的相关要求、具体事项、办理流程等事宜
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不排除现状缺陷和未知瑕疵、隐形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在自人民法院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明确表示是否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工作人员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所有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买人条件:除本院及本院干警及干警近亲属;本次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特定的资格和条件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日前与本案拍辅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5年05月11日16:00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行,账户名称:澄迈县人民法院,账号:26753721899017470,请注明“(2024)琼9023执恢42号拍卖余款”),并向本院递交付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交付拍卖成交余款即视为悔拍,并须承担悔拍的相应责任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后,重新拍卖成交的价款低于原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其他费用损失等,本院可以直接从其悔拍扣压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用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相关证照变更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拍辅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
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物业费和电梯费的欠费记录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的钱款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人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人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开拍七个工作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等,本院已委托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拍辅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家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五、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898-67668776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澄迈县人民法院2025年03月28日澄迈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澄迈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03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2)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不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房产信息: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阳光映像2号楼1605房1、不动产权证号:无2、不动产坐落: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阳光映像小区3、登记时间:请自行了解4、房产用途:住宅5、房产面积:详见下列表格6、房产周边:具体以现场为准7、房产现状: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四、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规划情况及要求,若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
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的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不排除现状缺陷和未知瑕疵、隐形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现状和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标的报相应的行政部门审批的手续和未来更新改造的设计、施工、监理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本次拍卖提供的标的现有相关文件中记载房地等信息均作为参考,以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时实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登记内容为准
相关变更、申请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重新取得房地产权证中登记的内容与现有文件记载的内容出现差异的,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企业名下的不动产,该企业的税务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办理时间可能较长,且不受本院和拍辅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
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事先前往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标的的所有涉税事项
由于拍卖标的原权利人为企业,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七、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5年05月10日16:00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十、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用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交接、过户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在办理拍卖标的物转移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拍辅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
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的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屋所在的物业公司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四、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五、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及干警;(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8-67668776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海南邦拍法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06-0890(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8:00接受咨询)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西路澄迈县人民法院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