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曲靖市泰康火腿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宣威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标的所有人曲靖市泰康火腿商贸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范围1、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使用权面积为7338.87㎡;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
2、可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9幢
建筑面积为:4376.69㎡,其中第4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129.31㎡;第5幢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1100.62㎡;第6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1780.58㎡;第7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84.11㎡;第8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58.15㎡;第9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09㎡;第10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04.21㎡;第11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160.53㎡;第12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34.06㎡
3、不可办理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3幢
建筑面积:476.76㎡,其中第1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57.87㎡;第2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60.03㎡;第3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58.86㎡
4、现状宗地9307.10㎡(1、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7338.87㎡;2、超出证载面积的1968.23㎡
)上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水泥地坪、绿化带、围墙、冷库等)
5、超出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范围外的1968.23㎡土地面积,不在此次司法拍卖处置范围
以上详见《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和《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的《补充说明》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云03执恢3号1、《国有土地使用证》: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
2、《房屋所有权证》:(1)、3幢仓库:00048132;(2)、4幢仓库:00048133;(3)、5幢仓库:00048134;(4)、6幢仓库:00048135;(5)、1幢办公:00048136;(6)、2幢厂房:00048137;(7)、1幢住宅:00048138;(8)、2幢厕所:00048139;(9)、3幢厂房:00048140;(10)、4幢厂房:00048141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登记/过户情况1、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上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2、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上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不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3、未在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上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不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4、超出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范围外的1968.23㎡土地面积,该面积部分属于326国道公路保护范围,该宗土地不可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不在此次司法拍卖处置范围)
价值认定依据1、曲恒估字(2022)第014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2、曲恒估字(2022)第014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的《补充说明》
评估鉴定基准日1、2022年11月04日﹝曲恒估字(2022)第014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2、2024年11月26日﹝曲恒估字(2022)第014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的《补充说明》﹞
标的物现状情况房屋坐落宣威市虹桥街道办事处,宣天路西侧50米处
房屋现状用途工业厂房及其他辅助用房房屋建筑面积经实际调查测量曲靖市泰康火腿商贸有限公司土地面积为:9307.10平方米;房屋共12幢,建筑面积为:4853.42平方米(有部分简易结构现状已拆除,实测约为4558.03平方米);其中1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357.87平方米,实测面积为358.48平方米;2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60.03平方米,实测面积为63.96平方米;3幢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58.86平方米;4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129.31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29.43平方米;5幢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1100.62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023.90平方米;6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1780.58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773.16平方米;7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284.11平方米,实测面积为284.63平方米;8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58.15平方米;9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225.09平方米,实测面积为223.27平方米;10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304.21平方米,实测面积为201.69平方米;11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160.53平方米,实测面积为160.19平方米;12幢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334.06平方米,实测面积为329.32平方米
原有土地使用证(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上使用权面积为7338.87平方米,实际测绘土地面积为9307.10平方米,经过档案查询和对图形的技术性还原对比,1幢、2幢均不在土地使用证(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范围内
3幢有部分不在土地使用证(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范围内
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条例,1幢、2幢、3幢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楚,不满足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条件
土地使用权面积1、第1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证载面积:7338.87㎡
2、第2宗,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测面积:1968.23㎡;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复﹝2002﹞177号文件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土地,属326国道公路保护范围,不在此次司法拍卖处置范围,为被执行人实际使用
土地性质(证载部分)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出让;终止日期:2042年09月25日
土地用途(证载部分)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其他商服用地标的物其它介绍房屋户型仓库、厂房、办公、住宅、厕所房屋楼层3/4/5/6幢砖木仓库1层,共1层;1幢框架办公1-2层,共2层;2幢钢混厂房1-2层,共2层(屋顶搭建临时房);1幢混合住宅1层,共1层;2幢砖木厕所1层,共1层;3幢砖木厂房1层,共1层;4幢钢混厂房1-3层,共3层(证载1-3层,实际1-2层带楼盖)
房屋建成年代约2000年房屋朝向3/4/5/6幢砖木仓库朝东;1幢框架办公朝东;2幢钢混厂房朝东;1幢混合住宅朝西;2幢砖木厕所朝南;3幢砖木厂房朝南;4幢钢混厂房朝南
装修情况简装标的物现有状况/经营情况已腾空,可预约统一查看标的物
周边配套交通方便,周边为居民小区标的物估值及税费负担标的评估总价房地产评估价:12,664,070.00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陆万肆仟零柒拾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交费为准
税费负担1、税费标准以交易时房屋所在地税收现行政策为准;2、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因交易所产生的税、费;3、被执行人部份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后7日内至处置法院办理退款事宜,逾期处置法院可视为放弃
其它费用情况水、电、物业管理及其它经营性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
要约告知事项1、网络司法拍卖,除相关部门的税费外,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及费用,为保护买受人权益,任何机构不得以带领看样、协助过户等事由向买受人收取费用,请买受人慎重,避免支出不必要的费用
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及时了解拍卖流程和相关操作!2、本《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以图片、影像形式对标的物做出的介绍、描述等均依据《评估报告》、《补充说明》及标的物现场现勘情况所做出的,不表明处置法院及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数量、质量等做出的担保或保证
3、据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现状用地中超出宣国用(2012)第000389号宗地面积的1968.23㎡的土地,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复﹝2002﹞177号文件批准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土地,属326国道公路保护范围,不在此次司法拍卖处置范围
4、标的物现状存有产权瑕疵,1968.23㎡的土地查询不到相应产权登记的历史沿革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楚,不在此次司法拍卖处置及移交范围内,现状为被执行人实际使用
竞买人、买受人应充分考虑买受后可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包含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拆除、行政处罚、恢复、陋断使用等一切不利后果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该的标的物是否存在产业、环保、用地、消防等政策限制因素,由竞买人、买受人结合自身用途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不在处置法院及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解答范畴
6、标的物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核发年限较久远,因测量技术等因素,可能导致产权过户登记后房屋面积减少等情况出现,买受人应接受因这一因素产生的不利后果
所有产权面积数据以登记部门最后认定为准7、买受成交后处置法院、司法辅助机构均不能向买受人出具任何发票(包含《销售不动产发票》),处置法院可向买受人出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住来结算票据》
咨询联系电话1、标的物其他问题咨询电话:13908744077(林先生);2、该标的物可看样,可先行电话/短信预约后回复看样时间、方式,19531072021(蔡)
';竞买公告提醒:网络司法拍卖,除相关部门的税费外,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及费用,为保护买受人权益,法院未授权(委托)或者指定任何非拍卖公告内容中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相应网页链接及线下机构)及中介(拍辅)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与本拍卖标的物保证金、余款缴纳无关的缴款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介绍》等内容,及时了解拍卖流程、相关操作和注意事项!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18日10时至2025年0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4/05,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7条之规定,本院选取云南旺隆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本标的物的网络拍卖辅助中介机构,费用按规定收取(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曲靖市泰康火腿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宣威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的仓库、厂房、办公、住宅等房产、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土地使用权(具体详见:《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9118131.00元(大写:玖佰壹拾壹万捌仟壹佰叁拾壹元)
保证金:1000000.00元(壹佰万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壹万元)
二、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未看样(包含标的物无法看样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和未知瑕疵”
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具体详见:《标的物介绍》,请于竞买开始5天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本标的物(拍品)已公示权属内容,不利后果和风险由其自行负担
上述标的物涉及到的相关当事人(包括优先购买权人)因其它理由无法通知到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如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竞买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相关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产业、房地产或土地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
拍卖标的物为特殊商品的或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本标的物对竞买人条件的事项告知已在《标的物介绍》栏中《告知事项》进行了告知!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025年04月16日17:00时前)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处置的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处置的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法处置标的物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况,办理产权过户和不动产登记需一定时限
拍卖成交后自委托法院/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可以办理开始起10日内必须开始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委托法院可认定为违约行为,逾期后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不再协助办理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4月02日起至2025年04月16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云南旺隆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标的物,无法提供看房/样服务的除外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相应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出让金、收益金、经营性欠税、土地增值税、耕占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法律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不能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拍卖辅助机构无涉
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物权公示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的物权公示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房地产类标的物可能存在现状部分有违法建筑,买受后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房地产类标的物移交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原使用人拆除相应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部份等可能移动部件的情况,由人民法院依据处置依据进行裁定,买受人应接受上述风险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起五日满视为已通知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5月04日16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银屯支行;账号:623281389000560657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标的物成交的,委托法院及辅助机构无法提供,出具发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竞)卖须知等资料
本规则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咨询,如存歧义或争议,以法院的最终解释为准;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4-3227256(张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908744077(林);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04月02日拍卖须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4/05,户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曲靖市泰康火腿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宣威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详见《标的物介绍》)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未在《拍卖公告》发布前申请确认的,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公告另行发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未能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公告时间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曲靖市子午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标的物介绍》栏中有注明的以注明内容或要约告知的为准)
司法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的,委托法院及辅拍机构无法提供、出具发票!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再次租赁、装修及因政策调整无法办法产权过户、登记等有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拍卖成交后自委托法院/拍卖辅助机构通知办理开始起10日内必须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否则委托法院可认定为违约行为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税费缴纳情况以《标的物介绍》栏中确定的为准)
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908744077(林)法院监督电话:0874-3227256(张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