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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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70-17号2-17-2房屋 <结束>

房源编号:8798319

47.8686万元
用途
63%
折扣率
2025-04-19
起始日期
124.9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8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5.981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7.8686万元
  • 单价:0.383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9
  • 结束日期:2025-06-18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70-17号
  • 评估价:75.98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63%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4.9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诉。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411-
    户型:3室2厅2卫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室
    卫生间数:2卫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竞价平台上(网址ht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19日10时至2025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78686.00元以上)支付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478686.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全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账号:033231010200014),待接到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缴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4-8583970法院咨询电话:17740060139(崔法官)网拍辅助机构: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411-83718881/15641130007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调查表拍品名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70-17号2-17-2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权证号: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李胜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24.97平方米租赁情况该房屋无人占用

截止挂网拍卖时,无人向法院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或提出执行异议,具体房屋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70-17号2-17-2,总层数18层,拍卖房屋在17层,朝向为南北向,3室2厅2卫

附记:购买规划用途为住宅记载登记时间:2014-02-28特殊说明:此调查表截止至现场勘察前的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证据使用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3权证号:无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3718881,联系人: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7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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