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介绍摘自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拍品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商城社区三水泾7幢一单元401+(阁)及车库(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谢建胜、张赛君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住宅用房
2、国有出让住宅用地
租赁情况无租赁,未腾空钥匙无配套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1、被路桥区人民法院查封;2、已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商城社区三水泾7幢一单元401+(阁)及车库(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2、权证情况:房产证号:台房权证路字第14300756、14300757号,证载建筑面积135.45+9.23(车库)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4年12月08日,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84年12月10日
3、税费负担情况:所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由出卖方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我院申请退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30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缴纳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20天内及时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退还权利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系由阿里资产提供的服务,请竞买人自行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拍卖公告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6/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商城社区三水泾7幢一单元401+(阁)及车库(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房产证号为台房权证路字第14300756、14300757号,证载建筑面积135.45+9.23(车库)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本标的尚未腾空,法院将在买受人签署成交文书后一个半月内腾空交付
起拍价:68万元,保证金:6.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购限售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不能亲自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4月18日(含当日)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后再行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等机构、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税收)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由出卖方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我院申请退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30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缴纳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20天内及时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退还权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含当日)前与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2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62285810999096090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客服电话: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57-1060咨询电话:0576-82909862,82510541监督电话:0576-82510520,80258359,8251075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与商海北街交汇处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执行所依据的(2023)浙1004民特54号裁定书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评估报告副本(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已在本公告附件内公示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拍卖须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6/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限购限售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不能亲自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4月18日(含当日)前向路桥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后再行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路桥区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17日(含当日)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当事人、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放弃权利的除外)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本公告发布后前五日视为通知公示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图片、视频资料(如有)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充分了解,实地看样,慎重做出竞买决定,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5年5月12日24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6228581099909609034),缴款后请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与商海北街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应在付款后十日内到法院办理成交手续,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被执行人户口不在执行之列,法院不承担协助买受人将户口迁入标的所在地的义务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6-82510520,80258359,825107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客服电话: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57-1060咨询电话:0576-82909862,82510541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