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钦州市石岭路6号太阳城住宅小区2栋09商铺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3-332-3(4)挂牌起始日期2025/2/13挂牌截止日期2025/2/1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房地产标的简介一、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转让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竞价阶梯(元/次)备注1太阳城住宅小区2栋09商铺钦州市石岭路6号太阳城住宅小区2栋09商铺200.422094660.00500000.0020000.00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月27日-2075年1月26日二、标的简介本次转让标的序号标的名称资产简介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外部配套1太阳城住宅小区2栋09商铺项目处于一栋14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住楼1-2层,一层高度约3米,二层高度约2.9米,位于钦州市石岭路6号太阳城住宅小区
该区域临近分布有北营路、文峰北路等道路,区域内主要分布有钦州市公安局红阳派出所、交通规费征收办公室等,分布有宏泽苑、玉锦苑等商住小区
所在楼宇一面临街,总层数为10层,估价对象所在楼层为第1-2层,该栋楼为南北朝向,南北二面采光
该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住宅集度较高建筑面积200.42m,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3月10日起至2075年1月26日止,于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52.14年
建成日期及房龄:2008年建成,至2022年房龄约14年产权证号:桂(2022)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07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邻近的北营路、文峰北路、西环北路、石岭路,路面一般,附近有15路、19路、25路线等多路公交车及出租车经过,附近内道路无交通限制,对内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1、自然环境:区域绿化度较高,绿化率达30%以上
附近多为住宅小区,空气质量较好2、人文环境:区城内多为住宅小区以及分布有一定数量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分布有较多企业办公,区域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位于钦州市石岭路6号太阳城住宅小区,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备,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保障度高
外部公共服务设施:区域范围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商业、金融、邮政等设施完备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586000.00评估基准日详情交易所进行备查评估机构广西中正丰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209466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53743511T注册地:钦州市扬帆大道35号开投大厦综合办公楼二十二楼、二十三楼法定代表人:郑豪斌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转让方承诺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12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钦州市)2.交易价款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13677777466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2/13至2025/2/19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2)联合体受让协议书(如需)(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开始半小时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4.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
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详见标的清单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2月13日9:00至2025年2月20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授权委托书.docx2.联合体受让协议书.docx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黄经理0771-5585027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2005年1月27日-2075年1月26日(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