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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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张福军名下砖厂土地使用权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12854

373.14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2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11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33.066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73.1468万元
  • 单价:1.7117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
  • 评估价:533.066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2025年4月3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红兴隆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土地总面积229,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该土地位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砖瓦厂,土地面积218,514.8平方米,紧邻G501国道,交通便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准用年限为40年,剩余年限13.89年

原厂地为砖厂,现将土地分割拍卖,土地总面积229,612.57平方米,扣除砖厂厂房及四处房产占地面积,本次将对剩余土地面积218,514.8平方米进行拍卖

(法院账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法院主页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拍卖标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张福军砖厂土地使用权,详见评估报告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土地情况介绍:1、土地位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砖瓦厂,土地面积218,514.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准用年限为40年,剩余年限13.89年

原厂地为砖厂,现将土地分割拍卖,土地总面积229,612.57平方米,扣除砖厂厂房及四处房产占地面积,本次将对剩余土地面积218,514.8平方米进行拍卖

2、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5,330,669.84元,起拍价:3,731,468.89元,保证金190,000元,增价幅度为1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0时接受咨询,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土地分割后产生的水电及通行问题等相邻权关系,买受人与砖厂所有人张福军自行协商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违法、违章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关于土地出让金与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成交后如因土地出让金及征地补偿款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悔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08511101040007401行号:103272851112开户行所在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本公告同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请未能接到本院相关通知的相关当事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优先购买权人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本院,公示期满视为已送达相关通知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9003633008,0469-5059614法院监督电话:0469-586011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红兴隆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竞买须知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9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兴隆支行营业室,账号:08511101040007401),并在2025年5月12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地址:黑龙江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69-505961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9003633008(伊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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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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