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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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环县刘家湾商品楼101铺商业用房租赁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8835368

3.527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07
起始日期
118.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29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527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5273万元
  • 单价:0.0298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庆阳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3-07
  • 结束日期:2025-03-13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刘家湾
  • 评估价:3.527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8.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环县刘家湾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另行通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环县刘家湾商品楼101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产权子类型--挂牌起始日期2025-03-07挂牌截止日期2025-03-13承租人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概况标的名称房号楼层楼层面积(㎡)总面积约(㎡)挂牌年租金(元)租赁押金(元)交易保证金(元)刘家湾商品楼101铺商品楼101铺1层56.9118.52352735000100002层61.62备注:(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顺延1个周期

(2)租期:3年,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3)免租期1个月

出租方环县安广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人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交易条件资金交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相关约定为准)并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足额支付首年租金及租赁押金,剩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人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按期足额支付

承租人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承租人应在付清房屋租金和租赁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人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参与租赁资格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2.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一次性付清首年房屋租金和租赁押金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应在付清房屋租金和租赁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人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人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等不予退还

5.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方不再取得承租权,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否则,归出租人所有

6.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

否则,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标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向各征收部门或出租方按时交纳,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租赁文件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人请务必在提交《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手续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人出具《成交通知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清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承租人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人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人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6)意向承租人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7)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另行通知自由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另行通知服务费详见《承租申请书》等报名材料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18189346263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18993405340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庆阳市西峰区宏达中心17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2.微信公众号:GSCQ456(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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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刘家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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