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9日10时至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万安县人民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6/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66.4Iyp1u,户名;万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万安县芙蓉镇五云路25号的一处房产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万安县芙蓉镇五云路25号的一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赣0828执205号不动产产权证赣(2021)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土地产权证评估鉴定日期标的现状建筑用途住宅、集资建房土地性质、用途出让是否已腾空否是否有租赁有(2025.7月份到期)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及担保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的介绍拍卖被执行人曹先铭单独所有的位于万安县芙蓉镇五云路25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赣(2021)万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01.3㎡,混合结构,房屋在一层(总层数5层)(具体以实际标的物为准)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议价或询价)网络询价456255.2元起拍价:410629.68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或是4000元的倍数)
特别提醒:1.部分图片与标的实物可能不一致,以实地查看现状及评估报告为准!2.税费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请咨询相关税务部门
3.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此次竞拍
4.竞买人资格限制: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得竞买(一)、万安县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万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万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法院咨询电话0796-5838618
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不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一人参与竞买,也可以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涉及办理权属转移之前,根据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缴纳但未缴清的相关费用及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后再从拍卖款中退还买受人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需主张优先购买权者,须在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材料,优先购买权是否成立由本院审查确定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万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安县支行开户账户:36001456500050002523-016830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96-5838618;联系人:郭法官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万安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8日竞买须知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9日10时至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万安县人民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6/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66.4Iyp1u,户名;万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万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网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7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万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安县支行,开户账户:36001456500050002523-016830),于2025年5月19日16时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到万安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万安县河西开发区)领取收据,同时到执行局办理拍卖成交相关事宜
在5个工作日后10个工作日内可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执行局领取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悔拍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电话,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96-570127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电话:0796-5838618承办法官:郭法官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