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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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25-20-312号(梅香苑)的一宗住宅房地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42022

41.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4
起始日期
106.8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91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8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1.84万元
  • 单价:0.3917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4
  • 结束日期:2025-06-23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25-13号梅香苑(东南门)
  • 评估价:41.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8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0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梅香苑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宜昌市高新区实验小学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情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木地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位于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25-20-312号(梅香苑)的一宗住宅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不动产证书号:鄂(2022)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94431号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抵押租赁情况1、无租赁2、有抵押建筑/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6.81㎡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及各种公共设施完善

服务设施:周边有809菜市场、雅洁超市、北山便利、利和堂诊所、宜昌市高新区实验小学等,有25路、B18路、B6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达

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保障度较高权利限制情况1、已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建筑面积为106.8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2072年9月5日止,规划用途为住宅

该房屋门牌号为港窑路25-20-312,安装防盗门和铝合金窗,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涂料;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涂料;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面砖,墙面贴墙砖,天棚吊顶已拆除

参考价为65.37万元,变卖价41.84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变卖结束之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标的物咨询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六、本标的物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于成交之日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广场支行,账号:6232637600106140198)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德恒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编号为德恒房评报(2025)第080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骆经理:18062992780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307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5年6月23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07),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本变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长江广场支行,账号:6232637600106140198),并于成交全款缴清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最终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标的物咨询人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及看样电话:网拍辅助机构-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骆经理:18062992780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307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25-13号梅香苑(东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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