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庆阳路452号1单元17层1707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甘0102执恢2377号房屋产权证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314233号土地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戴小雷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10-30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综合用地是否已腾空/租赁情况/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31.53平方米公摊总面积26.26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房屋户型3室1厅1厨1卫房屋楼层17层,最高28层房屋朝向东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周边环境较优
其他介绍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35330.00元费用总价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公告郑重声明:本院已委托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701776253
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931-8522834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931)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庆阳路452号1单元17层1707室【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314233号】
房产所在主楼总层数28层,钢混结构,该房屋位于第17层,建筑面积131.5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
起拍价:98.8264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4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委托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15701776253,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5、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情况: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竞拍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变卖被提起执行异议、诉讼、或者拍卖标的涉刑等原因导致拍卖被撤销,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变卖成交后的处理: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凭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九、变卖保证金及尾款的支付: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价款变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具体情况冲抵拍卖产生的损失、差价及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依法强制执行
变卖余款在2025年6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雁南路支行,账号:6232638500101997890,开户联行号:104821004133)
十、保证金充值说明: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701776253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22834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变卖须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3日10时至2025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1/12,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6月3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将变卖成交价余款交于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
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雁南路支行,账号:6232638500101997890,开户联行号:104821004133),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后执行法院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他项权证解除后通知买受人到执行法院领取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移交变卖房产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众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701776253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2283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