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9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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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疆新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中二巷88号名园综合楼-1层至8层房产(原金众假日酒店)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857200

19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2
起始日期
6417.1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30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94万元
  • 单价:0.0302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02
  • 结束日期:2025-04-21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 评估价:19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417.1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的。装修期限装修期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建筑类别:大厦
    电梯:电梯井,原有
    竞价周期: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新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中二巷88号名园综合楼-1层至8层房产(原金众假日酒店)项目编号N0125FCZZ250050挂牌起始日期2025-04-02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6年4月1日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中二巷88号名园综合楼基本属性标的类型/所在层数-1层至第8层租赁面积约(㎡)6417.14租赁期限9年11个月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半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从合同生效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不变,从第六年起租金进行市场询价或者评估,之后每隔二年询价或者评估一次

如市场询价、评估结果与上一年租金相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按询价或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并签订补充协议

1.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10万元(含)及以上的;2.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虽未超过10万元,但两者之差达到上一年租金的10%(含)以上的

装修期限装修期为4个月,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且免收租金承租押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壹佰万元整),并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1881308.00评估基准日2025-01-31评估机构中天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1940000.00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新疆新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联系人:文若瑜联系电话:17590781813出租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新疆新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9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新疆果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一、本次租赁房产证载权利人为新疆新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已工商更名为新疆新果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房产权证所有权人未变更

二、本次租赁房产评估值含增值税价

三、本次出租方系新疆果业集团下属公司,因新疆果业集团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借款,出租方以本次租赁房产为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于2025年1月24日与放款银行签有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乌行(2025)(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最高额抵押字第2025012400000009号),抵押担保期限自2024年12月至2030年1月

本次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已出具书面意见,同意出租方对外租赁该批房产

四、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设定用途与权属登记用途不符,本次按委托人设定用途进行房地产租金评估

五、本次租赁房产内设备设施老旧,须承租方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相关改造内容如下:房产内有两个电梯井,原有一部电梯已报废,需承租方自行加装;地下室消防水池漏水,需维修后使用;顶楼高位消防水箱,尺寸不符合现消防管理要求,需更换;房产内地暖管大部分损坏漏水,需要重新更换;房产内排水管道锈蚀严重,排水不畅,需更换;地下室总配电室,电缆年限较长,并受消防水池漏水影响,需全部更换;地下室消防控制系统,电机、管道老化,需要更换;房屋各楼层窗户老化变形,部分无法正常关闭,需维修更换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

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半年剩余交易价款及按首年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94万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9年11个月(装修期为4个月,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且免收租金)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半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从合同生效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不变,从第六年起租金进行市场询价或者评估,之后每隔二年询价或者评估一次

如市场询价、评估结果与上一年租金相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按询价或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并签订补充协议

1.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10万元(含)及以上的;2.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虽未超过10万元,但两者之差达到上一年租金的10%(含)以上的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0209:00:00至2025-04-21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97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2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租赁方案.pdf房产明细表.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魏志强咨询电话0991-558532715199449727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以现状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二、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

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半年剩余交易价款及按首年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94万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9年11个月(装修期为4个月,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且免收租金)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1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半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从合同生效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不变,从第六年起租金进行市场询价或者评估,之后每隔二年询价或者评估一次

如市场询价、评估结果与上一年租金相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应按询价或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并签订补充协议

1.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10万元(含)及以上的;2.市场询价、评估结果高于上一年租金虽未超过10万元,但两者之差达到上一年租金的10%(含)以上的

(不得低于上一年租金或与上一年租金相同)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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