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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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食堂配菜采购项目 <结束>

房源编号:8858111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9
起始日期
2025-04-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未知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锦州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5-04-09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富海街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签:
    单元名:1单元
    小区:落实的政府
    座位数:座1单元15
    装修配置:电脑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食堂配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食堂配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700-01430项目名称: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食堂配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00,000.00元最高限价:90%包号:001采购需求: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食堂配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合同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不变,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下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六、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开标现场须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或安排好解密事宜,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

请各供应商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对递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5.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富海街8号联系方式:0416-33490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联系方式:0416-8908777邮箱地址:3155872163@qq.com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希望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4101006499536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416-8908777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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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富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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