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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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天山一路3号10号楼2单元804户房屋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62745

53.519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8
起始日期
127.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9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6.899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3.5194万元
  • 单价:0.4198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天山一路3号
  • 评估价:66.89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7.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及金融部门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小区:,或与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请认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4)鲁0215执6108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李红梅名下的位于即墨市天山一路3号10号楼2单元804户房屋依法进行拍卖

起拍价668992.5元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李红梅拍卖机构:淘宝网注意事项:竞买人自行勘验现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即墨市天山一路3号10号楼2单元804户房屋

如有房屋(土地)、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人需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购买资格,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司法拍卖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上支付

超期付款即视为悔拍户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即墨通济支行账号:9020102600242050003005开户行联号:402452106521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缴纳罚款、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成交后,买受人不履行本告知义务的即视为悔拍涉及到宅基地及无证建筑的,现状处置,法院不出具过户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续可能涉及的拆迁、办证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多道的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等)依法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

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被他人租用、占用、使用、借用的,关于腾迁、追索、协商等相关事宜的办理由买受人负责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罚款、车辆扣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成交后拍卖人仅出具裁定,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自行承担后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涉及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买受人承担法院解除查封及金融部门办理解压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评估报告所明确列明的项,如事后发现有未经评估报告依法评估估价的附属物,买受人需补交差价,拒绝补交的拍卖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为准,在此之前如遇法定特殊事由,拍卖人有权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次拍卖公告内容适用于以物抵债及变卖程序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532-87562672

司法辅助咨询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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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天山一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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