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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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路288、296号迪信通大厦1号楼9-4办公房地产 <结束>

房源编号:8867460

12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7
起始日期
199.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46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9万元
  • 单价:0.6463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7
  • 结束日期:2025-06-26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路288号
  • 评估价:1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99.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权利来源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止。钥匙无房屋使用
    查封情况:被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1日
    建筑类别:大厦
    建成年限:('为2018年', '')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的东临创苑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宁波**置业有限公司
    座位数:8座
    交通:地铁
    环境:公园
    开发商: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汇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拍品名称位于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路288、296号迪信通大厦1号楼9-4办公房地产(包含室内固定装修)权利来源强制执行(2024)浙0291执17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可提供的权证证书,行业部门查档记录证明等拍品所有人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0882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99.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21平方米,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二十一层,地下二层,其位于第九层,建成年代为2018年,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出让,使用期限为2054年6月4日止

钥匙无房屋使用、搬离情况空置权利限制情况1、是否被查封:本院首封;2、是否设定抵押:无;3、是否存在共有权人:无;4、是否有效租赁:无;5、是否有优先权人:无

该标的东临创苑路、南临腊梅路、西临翔海路、北临百合路附近有绿城深蓝公寓、金隅大成郡、玖隆锦尚雅园等众多住宅小区,有宁波智慧园、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等办公楼群,有深蓝广场、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高新区实验学校、滨江水韵公园等生活服务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步行约500米至地铁5号线“盎孟港”,地理位置较好,区域办公环境成熟,交通便利

2.权证编号情况:详见拍卖公告介绍

3.税费负担情况:本次拍卖税费交付按照法院规定,税费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征收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结束(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路288、296号迪信通大厦1号楼9-4办公房地产(包含室内固定装修)

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10882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99.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21平方米,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二十一层,地下二层,其位于第九层,建成年代为2018年,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出让,使用期限为2054年6月4日止

起拍价:129万元,保证金:12.9万元,增价幅度:64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政策的购买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变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若该标的物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当地规划、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需要引起竞买人注意的情形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1日至开拍前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也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看样联系预约:15355130118(施)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携带身份证现场进行看样登记,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过时不接受预约)五、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空置,现904,3间隔断办公室

以现状拍卖,买受人在竞拍前需实地看样,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向物业等单位充分了解该拍卖标的物相关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拖欠情况,上述费用与本次拍卖无涉,由买受人另行理直,若因上述欠费影响过户或使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

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

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同时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89072812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户名: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9558853901005860494)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以下贷款具体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贷款公司自行对接,法院仅提供咨询电话,具体操作、能否贷款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1、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0574-87025991,13586792399;13136579627(服务商机构)2、广发银行宁波分行江东支行:0574-87289888-21645,13056861471;13136579627(服务商机构)3、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0574-87906188,18368080673;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0574-87013514,18768120665;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13454713013;6、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18958224535;13136579627(服务商机构);7、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海曙支行:0574-87158950,13646626606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变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89072812(常法官)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9078007(业务咨询请勿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创苑路98号C8座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7日10时至结束(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89072812(常法官)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9078007(业务咨询请勿打)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路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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