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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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1号楼2单元2502户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69270

196.987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111.69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6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96.987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96.9877万元
  • 单价:1.7637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
  • 评估价:196.987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1.6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竣工装修情况房屋户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
    钥匙: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青岛市市北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小区:,或与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买受人参加竞拍视为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1号楼2单元2502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鲁0203执4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房屋产权证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54110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江大雨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5月1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单一住宅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现状拍卖,买受人参加竞拍视为接受该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过户情况需竞买人自行落实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11.69㎡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2012年竣工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969877元费用总价按照法律规定负担,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2、卖方税费其他费用情况房屋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均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现特此公告二、案件基本情况:权属人:江大雨

拍卖依据:(2023)鲁0203执4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三、拍卖财产:拍卖标的: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1号楼2单元2502户房地产

不动产权证: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54110号特别说明:未腾空,现状拍卖,买受人参加竞拍视为接受该房屋现状

四、拍卖程序:1、拍卖时间: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1969877元,保证金:393000元,增价幅度:9800元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优先购买权:拍卖财产,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七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财产权益的转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资格,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七、税费负担: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房屋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均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过户所需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自愿垫付由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的应当经本院同意,并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过户及垫付税费,自垫付之日起十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不申报的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本院将不再为其保留相应的拍卖款

八、特别提示: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七条规定处理

3、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5、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6、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等进行处罚

7、如案件有新的进展及标的物信息有变动,本公告可能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公告不再修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办案需要,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8、提请买受人注意,拍卖标的具体交接时间视疫情防控及本院执行工作统一安排决定

报名参与竞拍视为接受该标的上述瑕疵

九、注意事项: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及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与拍卖人无涉

十、拍卖款缴纳:1、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本院(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行,账号:6228400247081975660)

2、拍卖款全额汇入本院账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3、买受人可以通过银行汇付,也可以通过淘宝在线支付

淘宝支付需将在线支付流水打印作为汇款凭证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十一、限额问题:因司法拍卖标的本身的价值,竞买人参加竞拍,支付相应款项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当日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二、公示公开: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在本院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0532-83992803(咨询案件及标的物信息)

法拍房贷款业务及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山东广运达拍卖有限公司13210017030(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竞买须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将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财产调查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拍卖开始前一周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多道的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欠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

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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