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交易编号:COAMC-鲁-202504-00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资产编号:鲁-202504-004:对山东省境内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费合计人民币5,378,320.48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4,190,000.00元,未偿利息人民币538,711.12元,未偿罚息人民币618,103.36元,未偿费用人民币31,506.0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联系人:高经理;张经理电话:0532-58760788;0532-58218865手机:18813059702;1785313203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世贸B三楼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5876077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电话:0532-8389557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电话:12378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附件标的资产清单标的资产清单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罚息余额垫付费用余额担保人抵押物1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4,190,000.00538,711.12618,103.3631,506.00东营鹊苑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东营市润成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郗炳辉、崔萍、王克栋、邢燕、王冠懿1.王冠懿名下坐落于广饶县华瑞荷塘月色12#楼102号住宅(220.63平米);2.崔萍、郗炳辉名下坐落于广饶县惠泽园小区23#楼4-501号住宅(138.82平米)注:利息、罚息数额为初步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或生效法律判决确认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5年04月11日
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copy of Aspose.Words. To remove all limitations, you can use Free Temporary License https://products.aspose.com/words/temporary-license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东营市
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交易编号: COAMC-鲁-202504-00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资产编号:鲁-202504-004:
对山东省境内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费合计人民币5,378,320.48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4,190,000.00元,未偿利息人民币538,711.12元,未偿罚息人民币618,103.36元,未偿费用人民币31,506.0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
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东方联系人:高经理;张经理电话:0532-58760788;0532-58218865
手机:18813059702;17853132038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世贸B三楼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5876077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38955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电话:12378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债务人
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罚息余额垫付费用余额
担保人抵押物
1
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4,190,000.00
538,711.12
618,103.36
31,506.00
东营鹊苑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东营市润成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郗炳辉、崔萍、王克栋、邢燕、王冠懿
1.王冠懿名下坐落于广饶县华瑞荷塘月色12#楼102号住宅(220.63平米);
2.崔萍、郗炳辉名下坐落于广饶县惠泽园小区23#楼4-501号住宅(138.82平米)
注:利息、罚息数额为初步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或生效法律判决确认为准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24 Aspose Pty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