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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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渝宏公司持有的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51.5%股权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73081

14.495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9
起始日期
2025-04-20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51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4.495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渝北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4-19
  • 结束日期:2025-04-20
  • 地址:重庆重庆市巴南区
  • 评估价:5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td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0000.0
    转让方: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皓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td><\/t
    楼栋总数:3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品名称<\/td>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51.5%股权<\/td><\/tr>权利来源<\/td>破产拍卖<\/td><\/tr>拍品所有人<\/td>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d><\/tr>权利限制或其他瑕疵说明<\/td>查封<\/td>有<\/td><\/tr>其他说明<\/td>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自现场对标的物是否实际经营进行查看,管理人不掌握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情况

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span><\/span>2、参与竞拍前,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持股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拍卖公司(或平台)无关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作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span>3、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span>4、竞买人应当自行在竞买前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产权、经营、诉讼执行、失信信息以及公司经营异常等产生的所有问题,若有上述情况的变化调整,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后果,且不对成交价进行调整

<\/span>5、公告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管理人及拍卖公司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黄老师15023185755

<\/span><\/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宏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9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20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之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须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6.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7.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自现场对标的物是否实际经营进行查看,管理人不掌握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情况

二、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详情拍卖标的为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51.5%股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结果显示,持股企业基本信息如下: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739831152Y,法定代表人:刘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核准日期:2014年06月04日,登记机关: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重庆市永川区枣园西路114号

营业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渝隆公路永川过境段工程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二)关于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为股权资产,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及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相关,具有不确定性,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负债情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存在股权冻结和质押等

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参与竞拍前,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持股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拍卖公司(或平台)无关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股权过户登记的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作股权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股权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当自行在竞买前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产权、经营、诉讼执行、失信信息以及公司经营异常等产生的所有问题,若有上述情况的变化调整,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后果,且不对成交价进行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范围内若涉及的与标的相关的已知和未知的所有欠费及办理手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违约金、破产人应承担的税费金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完成涉及的与标的所有相关的手续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和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对办理过户带来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拍卖标的评估报告系由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资产评报字【2018】第25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该报告已过评估有效期),按照该报告,标的物的账面价值:5,150,000.00元

6.特别声明: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理状态、产权性质、规划设计等客观情况,全面调查标的物占有状态、权利负担、物理缺陷等瑕疵,本公告所载的标的物瑕疵信息均系初查结果,相关信息以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为准

本公告所披露及未披露瑕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明并承担后果未予标注或释明的相关瑕疵不在拍卖人保证范围之内,不对成交价款造成影响,不因隐藏瑕疵而进行价格调整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物与上述说明不符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拍卖方式起拍价:144,959.62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四、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咨询时间及方式(一)咨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联系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王老师13368041998)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股权看样系竞买人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不组织实地踏勘),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渝宏公司债权人可参与竞买,但其竞买款项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其对渝宏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七、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具体信息如下:1.刘薇,系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股东

2.何军,系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股东

3.刘皓,系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股东

4.彭朝晖,系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股东

(二)除上述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外,还有买受人主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购买标的物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悔拍,提出附加条件;(4)不及时办理成交手续、支付拍卖余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4.保证金、余款、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费支付(1)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破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1—3个工作日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服用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余款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号:83010078801300000353(3)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缴费期限以淘宝网的规定为准

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平台收费规则: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984851&language=zh

(4)辅拍机构服务费用本拍卖公司在本次拍卖中不向买受人收取辅拍机构服务费

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渝宏公司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标的物交付1.拍卖标的以现状方式交付,交付时间为买受人按前述方式支付完全部拍卖价款后7个自然日内,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2.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为股权资产,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所持股公司名下的各项资产清查及接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请各竞买人自行考虑上述因素并调查核实对标的物的潜在影响,管理人和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且不承担担保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数量等负责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竞买须知,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368041998管理人咨询电话:郎老师02363515521、1832303802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上述电话致电咨询

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宏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9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20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新丰公路建设有限公司51.5%股权

四、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号:83010078801300000353)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办理相应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拍卖公司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368041998管理人咨询电话:郎老师02363515521、1832303802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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