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5)黑02执网拍字第165号标的名称富裕县富裕镇三街富运嘉园西区17号楼03单元10层02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讷河市人民法院(2024)黑0281执恢165号执行裁定书房地坐落富裕县富裕镇三街富运嘉园西区17号楼03单元10层02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黑(2018)富裕县不动产权第0007109号房屋所有权人富裕县富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告登记权利人林军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抵押情况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裕支行)占用情况有占用权利限制情况现被讷河市人民法院以本案查封法院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文件1、《法院交付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06.42平方米公摊面积20.0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86.39平方米装修情况一般装修(以实际为准)房屋户型两室一厅房屋楼层10层,总高为17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配套齐全、交通便利
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总价288975.91元费用总价不详其他费用情况不详说明1、该标的物为预告登记,需二次过户
由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明确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二次过户的一切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机构查询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品介绍:该房产所在小区附近多为住宅和商业用途房地产,区域内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周围道路状况好,交通便捷,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2024)黑0281执恢165号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21.aITh5M,户名: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富裕县富裕镇三街富运嘉园西区17号楼03单元10层02号(该标的物为预告登记,需二次过户)
起拍价:231180.72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千元
各竞买人请注意:需自行到相关机构了解该房屋过户、所涉及契税费用的相关事宜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竞买人条件:1、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购房资格及过户问题,如因竞买人未事前咨询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满足上述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14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9日1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预约,有意者请与本院工作人员联系
特别提醒: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本院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五、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7天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法院联系
七、相关费用及承担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该标的物为预告登记,需二次过户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明确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二次过户的一切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机构查询3、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所有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以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电业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机构咨询,了解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讷河市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讷河通江路分理处,账号:08107201040002988),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特别提醒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注意事项:如涉及强制腾房,腾房所需一切费用将要求申请人先行垫付,房屋交付需给予法院一定时间,请理性竞拍
联系人:张法官咨询电话:18946237401联系地址:讷河市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讷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2025)黑02执网拍字第165号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2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21.aITh5M,户名: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8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2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讷河通江分理处,账号:08107201040002988),并在2025年5月25日16时前(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收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该标的物为预告登记,需二次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明确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二次过户的一切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机构查询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上述所有费用在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阶段性参考,具体费用以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电业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收费通知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机构咨询,了解风险后再参加竞买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人:张法官咨询电话:18946237401联系地址:讷河市人民法院讷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