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39号P栋1-14层1号房屋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捆绑出租项目编号N0129FCZZ250498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5-03-19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01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标的概况其他情况1、出租标的包括南直路培训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和10个地下车位捆绑出租
其中南直路培训中心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39号P栋1-14层1号,建筑面积8765.54平方米;10处地下车位所在层数为-1层,具体为橄榄城地下车位205号、206号、202号、204号、2号、207号、203号、201号、1号、16号
出租标的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现状以实际勘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际勘验标的确认无误后参与项目
2、租期10年,承租方应在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3、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4、承租方在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5、依照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7、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8、租赁期满,承租方装修、改造涉及所有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做出任何装修、改造补偿
9、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涉及扣押资产(含观光电梯)由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评估情况评估价(元)十年总租金2717.6620万元(不含税)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评估机构黑龙江龙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267万元/年(十年总租金2670万元)(含税)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运行服务保障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523942843营业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88号负责人:刘延兴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出租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5)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特别告知1、本项目为降价重新挂牌
2、出租标的仅为房产,出租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出租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5、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
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年付(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标的交割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涉及扣押资产(含观光电梯)由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成交后,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三个月租金做为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需提供承租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先生18745028888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3-1909:00:00至2025-04-01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首期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3-1909:00:00-2025-04-0209: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刘先生:0451-87200133;刘女士:0451-87200135监督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1、出租标的包括南直路培训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和10个地下车位捆绑出租
其中南直路培训中心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39号P栋1-14层1号,建筑面积8765.54平方米;10处地下车位所在层数为-1层,具体为橄榄城地下车位205号、206号、202号、204号、2号、207号、203号、201号、1号、16号
出租标的的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转让标的现状以实际勘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际勘验标的确认无误后参与项目
2、租期10年,承租方应在承租期内每个租期年度开始前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3、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4、承租方在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5、依照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7、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8、租赁期满,承租方装修、改造涉及所有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做出任何装修、改造补偿
9、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涉及扣押资产(含观光电梯)由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公告内容为准)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第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成交后,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三个月租金做为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第一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如《租赁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出租方需提供承租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5、出租底价为含税价格,出租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除承租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承租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