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50008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3-19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6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以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期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兴林街218号办公楼第三、四(层)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明成立时间2019/12/05注册资本+币种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1100MA1BX1GX3E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经营范围油料、谷物、豆类、薯类、中药材(不含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销售,对农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粮食收购林木育种,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水产养殖、销售,保健食品制造、销售,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低温标的企业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农业机械内企标的基本情况业经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谷物、豆及薯类、畜牧本情况渔概况业饲料、食品(不含食用盐)、肉、禽、蛋、奶及水产品、营养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酒、饮料及茶叶、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厨具经营范围卫具及日用杂品、灯具、装饰物品、日用家电、文具用品、动物毛、动物皮、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建材、木材、煤炭、家具、五金产品、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卫生洁具、种子、林业产品(国家禁止的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业机械及配件、建筑工程用机械及配件批发和进出口,煤焦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天然气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1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不含金融期货、证券)、进出口代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贸易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6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黑龙江省农投远东科技有限公司452黑河市爱辉区瑷珲金穗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3黑河全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4黑龙江横华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5内部决议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股东会议决议2024.9.3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5138.11508413.00205313.00205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179.4208332865.8514251313.569408审计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1976.4638994.9387824.938782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2184.031272865.5230821318.50819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9/3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230.080353934.9790221295.101331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33.072559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评估机构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265.704605934.9790221330.725583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河全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1100MA1BA80U0P注册地(住所)黑河市爱辉区东兴路41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黑河全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会议决议2024.9.9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黑河市爱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黑河全域绿色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申请的批复;[2025]7号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详见公告其他披露内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第H106号),原文如下:(1)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收款-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款13,400,000.00元,此笔货款挂账时间已超3年以上,2023年9月1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黑1102民初1807号判决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返还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公司货款13,400,000.00及利息1,181,900,31元;2024年4月1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03破339号裁定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4年9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3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公司为第三顺位普通债权,确认金额15,201,846.98元
目前破产清算案件正在进行中,截止2024年9月30日此笔应收款能否全部收回,因案件尚未完结,暂时无法确认损失额
(2)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付款-武汉永醇科技有限公司”煤炭保证金4,275,000.00元,武汉永醇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向贵单位发出的《关于退回保证金的通知函》,通知函表述要求退回保证金,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关于开展煤炭业务相关问题情况说明》,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关于开展煤炭业务相关问题情况说明》,此笔业务内容与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因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完结
(3)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付款-珠海市中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保证金4,325,000.00元,珠海市中通煤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9日向贵单位发出的《解除合同协商函》,协商函表述贵单位已构成合同违约,要求退回保证金,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此笔业务内容与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因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完结
2、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200万元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女士18814567219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3-1909:00:00至2025-04-1617:00:00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交易公告网站打印版“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或盖章后上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600000元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按照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挂牌结果通知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
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附件下载附件: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附件: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咨询电话0451-87200195、0451-87200130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监督电话0451-87200259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4、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第H106号),原文如下:(1)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收款-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款13,400,000.00元,此笔货款挂账时间已超3年以上,2023年9月1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黑1102民初1807号判决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返还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公司货款13,400,000.00及利息1,181,900,31元;2024年4月1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03破339号裁定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4年9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3破3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黑龙江省农投国际远东农业发展公司为第三顺位普通债权,确认金额15,201,846.98元
目前破产清算案件正在进行中,截止2024年9月30日此笔应收款能否全部收回,因案件尚未完结,暂时无法确认损失额
(2)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付款-武汉永醇科技有限公司”煤炭保证金4,275,000.00元,武汉永醇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向贵单位发出的《关于退回保证金的通知函》,通知函表述要求退回保证金,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关于开展煤炭业务相关问题情况说明》,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关于开展煤炭业务相关问题情况说明》,此笔业务内容与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因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完结
(3)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单位“其他应付款-珠海市中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炭保证金4,325,000.00元,珠海市中通煤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9日向贵单位发出的《解除合同协商函》,协商函表述贵单位已构成合同违约,要求退回保证金,此笔保证金截至报告发出日止未归还
此笔业务内容与上海国汇嘉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因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完结
2、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