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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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城市大丰区嘉英阳光城3幢509室房屋公开转让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880122

8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1
起始日期
127.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7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85.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5.3万元
  • 单价:0.6711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盐城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1
  • 结束日期:2025-04-24
  •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 评估价:8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7.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况无装修情况精装抵
    车位:地下停车库
    户型:3室2厅2卫1厨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电梯:电梯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产权年限:('', '')
    居室数:509室
    卫生间数:2卫
    小区:康西路;小区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转让方:盐城市大丰区嘉英阳光城
    交通:公交站
    教育学校:周边教育设施有大丰实验小学
    环境:车库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3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嘉英阳光城3幢509室房屋公开转让项目编号N0117FC250080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1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盐城市大丰区嘉英阳光城3幢509室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27.10套内建筑面积(㎡)104.95土地使用权面积(㎡)66.6使用期限至2076年4月23日止权利性质-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数5楼房屋户型3室2厅2卫1厨房屋朝向南北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无装修情况精装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有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盐城市大丰区嘉英阳光城市东区,东临广场路,南临工农西路,西临双拥路,北临健康西路;小区东面是三水嘉苑小区,南面是百富达小区-A区,西面是嘉英阳光城市西区,北面是荣润首府

小区周围为商业、住宅用地,居住区成熟度高,区域环境状况较优,自然环境较优,周边教育设施有大丰实验小学、大丰中专学校、大丰实验初中、大丰实验幼儿园、大丰高级中学、大丰规划展览馆、新词城市广场、大丰人民法院等,各项生活配套设施较齐全,距离公交站点在200米以内

配套地下停车库和地面停车位,停车较方便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853000.00评估基准日2024-04-30评估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853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23184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受让方可根据自身资金状况选择下述支付方式;(一)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合同生效且收到全额成交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二)需银行贷款的: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首付款不低于成交总价的30%(具体根据银行按揭贷款审批为准)

受让方须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需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讫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江苏产权指定交易结算账户

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且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

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产权交易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逾期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实质性违约,转让方有权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按照《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84691905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1109:00:00至2025-04-2417:00:00报名手续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

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四)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保证金金额86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附件下载房屋转让合同范本.pdf收购承诺函.docx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请上传word版本).docx联系方式标的咨询交易所:程女士025-83163376现场踏勘联系人:84691905咨询时间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技术支持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其他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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