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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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52号天宝楼D单元东06、07店面整体转让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885180

280.50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9
起始日期
197.54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80.506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80.5068万元
  • 单价:1.42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南昌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09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
  • 评估价:280.50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97.5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现有装修,现有装修
    建成年限:('', '已用年限年')
    房屋结构:钢混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法定代表人:刘培东
    开发商:转让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该项目标的位于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52号天宝楼D单元东06、07店面自有办公用房,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共计197.54㎡,目前为办公状态

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288号法定代表人刘培东注册资本(万元)经济类型A05003企业类型A19003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100858376631X经营规模中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行长办公会议纪要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09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交易方式具体内容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受让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得进行资产交割及办理过户手续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产权登记变更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以交付时现状整体

本次处置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消防设施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事先考察,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自行承担因已披露的瑕疵及其他客观情况而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及损失,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转让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2.房屋踏勘联系人:(余经理:13870633133)

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中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仅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信息披露服务费

除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及后续签署合同另有规定和约定外,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资产转移登记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4.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方不作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转移登记的,责任自负

非因转让方原因导致的产权过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相关手续、非可预见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等),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7.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使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

8.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为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9.受让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后应积极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因受让方怠于过户导致标的资产后续出现的纠纷或其他导致难以过户的情况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对资产进行修葺等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1)除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及后续签署合同另有规定和约定外,本次交易所中的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竞价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成交金额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受让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成交金额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受让方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移交相关资料并开始办理出让金审批及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上述材料之日即为交付之日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4210000010120100152963开户行:浙商银行南昌分行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

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房产具体信息房产证号详见《房屋基本情况表》地址南京西路552号天宝楼D单元东06店面建筑面积197.54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建成时间已用年限年经度纬度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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