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榆中街169-1、2号非住宅房屋(第四次)项目编号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5-2-21挂牌截止日期2025-3-6承租人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标的概况租赁标的建筑面积(m²)使用面积(m²)挂牌年租金(元)支付方式交易保证金(元)租赁年限经营范围基本情况兰州市城关区榆中街169-1、2号非住宅房屋37.6430.027320月付20001年商业用途房内有电无水无暖出租方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东岗房管所特别告知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包含自然人)
2.房屋用途仅限用于商业用房使用
3.承租人须遵守直管公房管理相关规定,服从公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履行相应社会责任
4.承租人须承担垃圾清运费用、水电暖费用、管道及线路改造费用、物业费用,以及之前年度拖欠的采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房屋内遗弃物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5.该房屋涉及遗留问题由承租人负责处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配合出租方遗留问题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承租人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线下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1.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涉及优先承租权情形的,优先承租权人应在项目公告期内向甘交所集团递交承租意向申请,进场行使优先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公告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6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5年3月6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行业
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且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
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2-2109:00:00至2025-3-6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当出现下列情形时,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二)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三)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四)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受让的;(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六)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
(七)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邓经理13919257020咨询电话0931-848328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技术支持0931-8483288其他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