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部分办公用房及临街商铺租赁项目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3月4日9:00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3月11日17: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序号标的名称租赁面积约(㎡)租赁期限租赁用途月租金挂牌价(元)交易保证金(元)房屋现状1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1号铺面61.64年商铺61601000闲置2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1附1号铺面91.874年商铺91871000闲置3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3号铺面36.044年商铺36041000闲置4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3附1号铺面36.044年商铺36041000闲置5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7号铺面81.974年商铺81971000闲置6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17附1号铺面62.174年商铺62171000闲置7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21号铺面72.074年商铺72071000闲置8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57附1号铺面11.734年商铺9391000闲置9兰州市城关区闵家桥257号铺面754年商铺60001000闲置10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108号铺面35.74年商铺41422000闲置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108号院子1004年/闲置11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106号铺面24.154年商铺19321000闲置12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104号234年商铺18401000闲置13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104号9.24年商铺7361000闲置14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126.934年办公13471000闲置15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220.994年办公10501000闲置16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326.934年办公13471000闲置17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420.994年办公10501000闲置18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520.994年办公10501000闲置19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平台三楼30620.394年办公10201000闲置20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154.434年办公27221000闲置21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257.024年办公28511000闲置22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322.034年办公11021000闲置23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457.024年办公28511000闲置24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544.064年办公22031000闲置25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722.034年办公11021000闲置26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828.514年办公14261000闲置27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0918.364年办公9181000闲置28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057.024年办公28511000闲置29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148.374年办公24191000闲置30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257.024年办公28511000闲置31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522.034年办公11021000闲置32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722.034年办公11021000闲置33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二楼21922.034年办公11021000闲置34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四层旧办公楼四楼5104年办公117301000闲置35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小二楼西六间20668.984年办公24151000闲置36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小二楼西六间20568.264年办公23901000闲置37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小二楼西六间20344.554年办公15601000闲置38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小二楼西六间20222.124年办公7751000闲置39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轻工院内六层办公楼西边一二楼590.44年车间188931000闲置出租方名称甘肃省轻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付
交易条件资金交纳方式线下支付,具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线下支付,具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标的交割1.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
2.承租方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3.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标的交接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不予退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承租意向
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原渠道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
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租赁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承租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租赁标的成交后,租赁标的的任何瑕疵(包含已知或未知)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甘交所集团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如数原渠道无息退还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他违禁品
同时积极接受租赁标的使用所涉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若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方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对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否则,归出租方所有
7.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物业、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为准
10.涉及优先承租权情形的,原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向甘交所集团递交承租意向申请,进场行使优先权
11.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2.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样本)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租赁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7: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2.符合公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甘交所集团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详见上表,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由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无故放弃承租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6)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私自达成交易的;(7)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承租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附件2.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高经理咨询电话1839391183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