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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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住宅房地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889261

2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7
起始日期
62.8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6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3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3.2万元
  • 单价:0.369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7
  • 结束日期:2025-05-0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
  • 评估价:40.3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2.8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至价值时
    空置情况:空置
    钥匙: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4月14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成年限:(':拍卖对象建成于1993年', '')
    户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702室
    厅室数:一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5)小区|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住宅房地产权证情况◆房屋坐落: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住宅房地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证号: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36235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产◆房屋建筑面积:6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0.3平方米◆登记日期:2020年09月30日◆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5年08月18日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人方某某、汤某某拍卖鉴定基准日2025年02月2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实物状况土地实物状况(1)土地使用权人:使用权人为方某某、汤某某

(2)坐落:证载坐落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

(3)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5)小区土地形状:不规则,需合理布局建设

(6)地势:该宗地地势较高,与相邻土地、道路有一定地势差

(7)土壤:该宗地为城镇住宅用地,没有迹象表明土壤受过影响

(8)景观:该地块小区内部绿化一般,景观一般

(9)周边环境:临湖山公园,周边环境较好

建筑物实物状况(1)建筑规模:拍卖对象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建筑面积为6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平方米,为中间套住宅

(2)建筑年代:拍卖对象建成于1993年

(3)建筑结构:建筑物为混合结构

(4)建筑用途:证载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空置

(5)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室内水、电、卫等线路设施齐全,总体维护良好

(6)装饰装修: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外立面为防水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已装修,卧室(带一个空调)地面铺设地板,墙面为涂料及墙纸;客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墙纸及涂料,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地砖,墙面贴瓷砖

(7)室内层高:标准层高,室内布局合理,适合居住使用

(8)空间布局:室内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9)建筑物朝向:拍卖对象建筑物主体南北朝向

(10)套型及通风采光:拍卖对象为中间套住宅,格局较方正,利用率较高,南北通透,采光较好

(11)维护养护情况及完损程度:建筑物建成时间为1993年,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所在建筑物结构完好、水电齐全完整,管道通畅,保养维护正常,属于完好房

(12)景观:小区内部绿化一般

4.拍卖对象权属状况根据《淳安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等资料记载,拍卖对象其权属状况详见表1:表1房地产权属状况一览表登记事项登记内容淳安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不动产坐落排岭南路40号702室(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62.86㎡土地使用权面积10.3㎡使用期限1995年08月19日至2065年08月18日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宗地号/不动产状况权利人方某某、汤某某权证号(证明号)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36235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产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日期2020年09月30日权利状态现状转移/注销时间/附记税源编号:3301272020008335完税时间:2020-09-30抵押状况抵押权人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登记证明号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9388号抵押方式一般抵押债权数额65万元登记日期2020年10月10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2020年10月09日起2040年10月01日止附记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查封状况查封文号(2024)浙0127执2198号、(2024)浙0127执2198号查封机关淳安县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7年10月23日止查封状况查封文号(2024)浙0127执3417号、(2024)浙0127执3417号查封机关淳安县人民法院查封期限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异议状况无(2)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调查了解,拍卖对象完税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不存在二次过户税费问题,本次评拍卖值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欠缴的税费,具体的税费数额应以交易过户时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周边配套拍卖对象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为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702室(号)

淳安县,浙江省杭州市辖县,地处浙江省西部、杭州市西南部丘陵山区,东临杭州市建德市,南交衢州市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西靠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歙县,北接杭州市临安区、桐庐县

总面积4427平方千米下辖11个镇和12个乡,淳安县人民政府驻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1)位置状况:拍卖对象东至排岭南路,南至湖山公园

(2)交通状况: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有淳安K001路外环、淳安K004路内环、淳安K009路公交车通行,所临路段无永久性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状况:周边居住环境和人文环境条件较好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拍卖对象所在区域达到“六通一平”(即道路、电力、给水、排水、通信、通气及红线内平整),基础设施较完善

拍卖对象周边居住氛围浓厚,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有淳安县机关幼儿园、淳安县实验小学等教育配套设施;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金融配套设施等,淳安县中医院等医疗配套设施

其他介绍标的物评估总价40.31万元税费及其他情况费用总价过户税费请自行向过户窗口咨询

起拍价:23.2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如需委托代理人参拍,必须在开拍24小时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本院不受理开拍后的委托手续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4月14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2025年05月18日前)缴纳,如需按揭,请于开拍前与银行方面协商,按揭款应于尾款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溪支行收款账号:6228580199909503863建议转账缴纳拍卖余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1-896010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89601058;执行员(金法官):8960105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可按揭提醒:本院司法拍卖房屋有需按揭贷款的可与本县下列金融机构联系:1、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徐江,电话:0571-64824789、手机:15267157360,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

2、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姜瑜婷,手机:15967110080

***有意按揭贷款者请于开拍前向上述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以便按揭贷款资格审查

请按本院规定时间缴纳尾款(包括按揭款),有关按揭事宜或可否按揭等请与银行方面联系

***淳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24小时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付清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余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6010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89601058;执行员(金法官):8960105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淳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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