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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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5号东和院7幢8 <结束>

房源编号:8911608

211.3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9
起始日期
245.5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6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1.9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11.386万元
  • 单价:0.861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渝北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9
  • 结束日期:2025-05-20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5号东和院(北门)
  • 评估价:301.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45.5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4、本院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
    电梯:无电梯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1房
    小区:人员于该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产权证号(201房地
    楼栋总数:7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5号东和院7幢8权利来源司法拍卖产权证号(201房地证2015字第021044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物业、水电费用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4年3月未欠缴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具体金额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核算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房屋建筑面积245.51㎡、套内面积238.65㎡,现自住

拍卖成交后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该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确定的为准

交付后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测绘、分隔、恢复等情况,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1、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3月未欠缴物业费(2.3元/月/平方米,标的物每月物业管理费564.7元,公摊电费具实分摊,东和院客服中心电话:86812177)水、电费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并承担(具体金额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核算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2、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

3、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固定的装饰装修

4、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二、限购情况:限购、限贷情况需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三、税费负担情况:该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法律规定承担义务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四、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五、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为(201房地证2015字第021044号),房屋建筑面积245.51㎡、套内面积238.65㎡,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05月16日

现自住;标的物为“东和院”物业类型为联排别墅,所在建筑物共5层(-1/1/2/3/夹层),无电梯,约竣工于2008年

(二)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三)本次拍卖包含房屋不可移动装修,不含室内动产

(四)本次拍卖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五)标的物物业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且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管及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垫江县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时付清拍卖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经垫江县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19897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96306825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经办人:蒋法官023-74682215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463723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垫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竞买须知垫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垫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198978)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买受人按时付清拍卖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6.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96306825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经办人:蒋法官023-74682215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463723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垫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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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叶路15号东和院(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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