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注册地(住所)所在地区-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股东数量(个)内部审议情况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
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4.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5.标的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不动产权证,长岭花园31-32号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24719号)已变更为湘(2023)岳阳市不动产权第0031915号;长岭花园38-44号一楼、二楼门面已变更为湘(2023)岳阳市不动产权第0029959号;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未进行单独分割,证载权利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权证未进行名称变更,标的房产权证分割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给予配合
6.标的资产中31-32号门面证载用途为商业;38-44号门面一楼证载用途为商业,二楼证载用途为住宅,上述门面所占土地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性质,证载终止日期为2065年6月30日止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3]第000989号)
8.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转让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组织
接受现场踏勘时间为本项目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日,转让方不接受在规定时间以外的现场踏勘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11756423踏勘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现场踏勘申请表》(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2),并严格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转让方的组织程序,安排进场踏勘
踏勘完毕后,所有意向受让方须签署一式2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中附件3),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
9.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31-32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38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39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40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41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42号门面、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43号门面项目、湖南省岳阳市长岭花园44号门面为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同时受让上述项目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不予退回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前提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2101761887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应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产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信息公告期内,涉及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况的:①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若该意向受让方为优先权人,则该意向受让方即为本标的最终受让方,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若该意向受让方为非优先权人,转让方以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价格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优先权人以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价格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②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含)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优先权人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优先权人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服务费”
5.1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7.《资产交易合同》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文件,如受让方在成交后拒签《资产交易合同》的,则视为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8.基于受让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资产的风险和瑕疵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主张权利
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受让方受让的标的资产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5.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买卖制定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已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已充分评估了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事宜,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分割、权证变更及过户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给予相应配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除外)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同意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合作机构信息房产具体信息房产证号地址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成时间已用年限经度纬度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信息信息公告期3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自动延牌加价幅度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