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8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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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16号西自编6号(现门牌号:商业大道16号112) <结束>

房源编号:8934290

0.0000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0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0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6
  • 结束日期:2025-04-22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商业大道
  • 评估价:0.000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广州产权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的的装修装饰状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2.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基本情况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信息发布需求遴选方案补录披露信息经办人联系方式融资企业附件材料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2025DG200918监测编号GZ2025DG200918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16号西自编6号(现门牌号:商业大道16号112)出租底价0.6元租金不含管理费,租金在上年价格的基础上递增比例为3%

成交方须与出租方(广州智都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

挂牌日期2025-04-16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2资产概述暂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出租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16号西自编6号(现门牌号:商业大道16号112)监测编号GZ2025DG200918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0.6-22.25448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个)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原出资额(万元)原出资比例(%)增资后出资额(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交易达成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根据权证显示,本标的登记的权属人为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花都财局调拨通知书,本标的已调拨至出租方,出租方为本项目的实际权属人,出租方对其有权管理本标的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鉴于物业产权证交接问题,出租方无法取得产权证并办理权属人变更登记,意向方须知悉并接受上述情况,不得就产权证未变更事宜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16号西自编6号(现门牌号:商业大道16号112),属于国有资产调拨明细表的“商业大道16号东西首层店铺”范围内,因出租方管理要求将原授权的物业重新编号管理,出租方对本次出租行为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挂牌招租及租赁期间,出现任何关于项目的投诉及异议,相关法律风险、经济责任由出租方处理、承担

4.物业为混合结构,墙体存在一定承重功能,承租户后期进场施工不得改变墙体结构

5.物业建筑年代久远,没有排烟管道,承租户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及排油污问题自行解决

6.承租户不得在外立面设置大型广告招牌

7.承租户店铺用电不得超过15千瓦

8.出租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9.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按不低于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的两倍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并预缴不少于合同期首年1个月的租金,此后租金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需自行评估及承担相关风险,承租方已充分知悉上述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并对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扣减租金及其它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二、融资方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股东个数职工人数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主要财务指标(万元)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前二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万元万元万元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万元万元万元备注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增资条件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比例按固定金额收取18,000(元)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001575327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保证金处置方式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

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信息发布需求信息发布期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1、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遴选方式遴选方案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六、补录披露信息无七、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吕先生、谭小姐、林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89160558、89160733、89160723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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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商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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