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B19号2层1、2号门面拍卖公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5月20日10:00时起至2025年5月21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3,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B19号2层1、2号门面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所在楼盘名为“留金国际一期”,该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2112.29平方米,套内面积1613.0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2年9月26日
本次拍卖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所在物业共享的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等,包含房屋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及欠交水电费、物管费及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根据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在物业公司调查了解到,截止2025年2月,物业费已知欠费共计836元(物业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水费5.4元/吨/月,电费单价不固定据实计算,水电气可在物业公司代缴),上述欠费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收费依据,请各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自行向物业公司核实(咨询电话:023-81551968),水、电、气需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1057.72万元,起拍价:751.015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安排,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邹老师13983447051、400-028-1226或登陆微信公众号qibiaopaimai自助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交付困难
本次拍卖标的物由1号门面、2号门面组成,1号、2号门面有过道连通
现场勘察实际状况为:1号门面部分清水空置,部分出租作为“渝康足浴”经营(原承租方为“初见养生”会所),租赁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31年3月31日,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期间的租金承租人已向被执行人全部交纳;部分出租作为酒馆经营,租赁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2024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的租金,承租人已向被执行人全部交纳;2号门面出租作为健身房和酒店使用,租赁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3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的租金,承租人已向被执行人全部交纳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则视为竞买人接受上述租金已交纳期间的租赁以上内容如与评估报告所展示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勘察现状为准;其他内容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及《租赁合同》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需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缴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退还的,则视为自愿承担,法院不退还该笔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账号:430101012011000020711886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机构: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邹老师13983447051、400-028-1226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姚法官023-76606635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6606667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丹凤路25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B19号2层1、2号门面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