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物调查情况表<\/b><\/span><\/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span><\/p><\/td>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span><\/span><\/p><\/td><\/tr>拍卖依据<\/span><\/span><\/p><\/td>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2023)苏1182破申96号民事裁定书、(2023)苏1182破89号决定书、(2023)苏1182破89号民事裁定书、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span><\/span><\/p><\/td><\/tr>标的物情况<\/span><\/span><\/p><\/td>土地使用权1宗详见拍卖公告及土地估价报告<\/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查封、抵押<\/span><\/span><\/p><\/td>均有<\/span><\/span><\/p><\/td><\/tr>Â<\/span><\/span><\/p><\/td>租赁、占用<\/span><\/span><\/p><\/td>无租赁,有占用<\/span><\/span><\/p><\/td><\/tr>标的物地点<\/span><\/span><\/p><\/td>江苏省扬中市开发区兴宏路<\/span><\/span><\/p><\/td><\/tr>评估价值<\/span><\/span><\/p><\/td>170,241,080元<\/span><\/span><\/p><\/td><\/tr>成交后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收款收据<\/span><\/span><\/p><\/td><\/tr>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提请竞买人有意可现场实地看样
<\/span><\/span><\/p>特别说明详见拍卖公告
<\/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扬中市开发区兴宏路的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扬中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标的物的详情,确认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及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依据(一)受理破产案裁定书(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三)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四)宣告破产裁定书三、拍卖标的物: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扬中市开发区兴宏路的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取得时间终止日期评估价值(元)扬国用(2014)第443号34630城镇住宅用地2014-03-012083-5-27170,241,080上述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170,241,080元;本次为第9轮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35,702,144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57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重大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资产外观、面积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买受人全部付清拍卖款及软件服务费后,管理人按现状向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3.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上存在周边村民占用情况,包括种植花卉树木和农作物、搭建棚子、挖掘鱼塘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占用人协商清退事宜,清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请竞买人提前与管理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4.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设立抵押,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5.因自然人购买可能存在难以办理城镇住宅用地过户手续的可能,如果自然人仍坚持以个人名义竞买,出现不能过户情况,责任自负,与管理人及人民法院无关
6.根据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买受人须按照该宗土地原出让用途和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规划条件详见附件
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位于扬中市开发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买受人不作充分了解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规划条件而无法实施,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时,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对土地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本公告中披露的面积存在差异,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
重新测绘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8.拍卖标的物在不动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性质等相关内容均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咨询对于前述情况下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竞买人谨慎对待9.拍卖标的物已经涉嫌土地闲置,不排除有关部门最终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
希望竞买人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10.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政策的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之日起发生的看管、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2.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四、咨询看样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前往看样,联系电话:18052805817(杨律师)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3点,地点扬中市开发区兴宏路
有意者请与杨律师联系(提前一天)五、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一)申请优先购买权人的竞买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拍卖成交后,涉及土地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买受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破产人负担的税、费,然后买受人凭垫付的票据凭证向管理人主张退还
(二)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清场费、青苗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三)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四)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30日10时前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扬中支行营业部,账号:519680494986】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
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办理银行贷款用于支付拍卖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得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物
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标的物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其他(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511-88286895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1805280581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详见《拍卖公告》)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24小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二、本次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如何处理买受人悔拍,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四、拍卖标的物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
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511-88286895管理人咨询电话:杨律师1805280581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扬中市银岭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