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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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标的1 <结束>

房源编号:8990924

1.0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025-05-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7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7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衢州市
  • 用途:商品及原材料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湖
  • 评估价:1.07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标签:
    居室数:1415室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湖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标的1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其他标段名称评估单价标的1铜芯变电站10710元/吨铜芯变压器10710元/吨铝芯电缆10710元/吨其他披露内容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清运工作,按每延期一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6.移交时按标的现场实物为准,清单仅供参考

单价标的成交交易服务费收取按照成交价的实际称重总数收取,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总价挂牌标的成交按实际成交价格收取交易服务费(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

7、本次转让的所有机器设备均需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竞价成功后受让人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场拆除提货,拆除、提货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人完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标的展示时间:竞拍前2个工作日,地点:龙游县巨龙路与金椅路交叉口西北160米,联系人:完先生电话:17357057819,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0.所有资产合法合规处理,清除设备拆除后的残留物,使厂房干净整洁,修复因设备拆除而受损的地面、墙面和屋顶等结构,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湖沿1号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5091672434P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单价转让单价(万元)1.071是否有保留价无计量单位吨价款支付方式按移交时称重吨数价格每日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衢州分行,账号:3308041060000018886),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让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场地恢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卸、装载、运输,场地恢复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受让方当场付清转让价款,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

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

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

受让方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意向方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

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9)标的过磅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过磅所产生的成本费用

展示时间竞拍前2个工作日,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展示地点龙游县巨龙路与金椅路交叉口西北160米联系人姓名完先生联系人电话17357057819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5.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1.特别事项约定.docx、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5.授权委托书.docx、2.实地勘察证明(转让).docx、合同模板.pdf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0-3811912传真邮箱872932340@qq.com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网址转让方联系人完先生电话18367807819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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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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