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车辆
登记
信息
车牌号
沪M08730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发动机型号
CNG
车辆型号
SVW73010FK
车辆品牌
大众汽车牌
发动机号
005138
车辆识别号
LSVCF6A48CN034272
排量/功率
2975mL/184KW
出厂日期
2012年2月16日
发证日期
2012年2月23日
车身颜色
黑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表显里程
165513KM
保险情况
有
是否年检
正常
机动车登记证书
310002916371
车辆
证照
情况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有
车辆行驶证
有
购置凭证
无
钥匙
一把
车辆
状态
违章违法
无
查封
无
抵押或质押
无上海大众2025年9月9日—10日二手车专场拍卖会
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托,定于2025年9月9日10:00至9月1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s://zc.gpai.net/zc)上公开举行二手车网络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沪FA6888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0,0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2、沪FA772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2,0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3、沪M08730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6,2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4、沪FNH11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8,8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5、沪DCH89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2,0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6、沪G01510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20,0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数据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车辆以移交当日的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买受人接车后发生的违章、违法、大小交通事故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成交车辆过户时,由买受人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整改(包括维修、改色、喷字、补 漆、更换轮胎、增减车辆附件等),以便完成过户;买受人办理车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自行承担,如出现不符合车辆管理部门过户要求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后果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需具有小客车配置指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仅拍卖车辆的所有权,不拍卖车牌号及车牌额度若该车辆要入户本市或转籍其他地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本市或转籍地有关购车及上牌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
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银联在线”“一案一账号”或“微信支付”支付保证金10,000元后即获得参拍权
竞拍保证金汇出账户户名须与参与报名竞买人一致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
七、咨询及看样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可咨询车辆情况021-65857708朱女士,13701616564邢先生
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有意者须预约看样
八、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办证保证金的一部分(还须向拍卖人支付4万元的办证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成交款;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进款方式如数退还,具体到账时间按相应的银行规定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须支付拍卖成交款外,还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0.15%的公拍网技术服务费
买受人另外还需向拍卖人支付车辆办证费1200元买受人须于2025年9月12日16:00前付清前述全部款项,逾期未付须承担违约责任
全额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和所有费用须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拍卖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上述成交标的的销售发票
十、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拍卖特别规定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将于2025年9月9日10:00起至2025年9月1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s://zc.gpai.net/zc)平台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需具有小客车配置指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仅拍卖车辆的所有权,不拍卖车牌号若该车辆要入户本市或转籍其他地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本市或转籍地有关购车及上牌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
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2025年9月5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承诺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未提供书面授权的则视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请意向竞买人预约后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须对车辆是否存在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篡改、超重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调整行驶里程、违章、罚款等问题自行查询、评估,车辆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作为悔拍的理由,并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建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场拍卖会所涉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车牌除外)
拍卖公告及本特别规定对拍卖标的的情况描述及数据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亦不担保所述内容的准确性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等
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已尽告知义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1、如因原车主(委托方)有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须支付拍卖成交款外,还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0.15%的公拍网技术服务费
买受人另外还需向拍卖人支付车辆办证费1200元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全款、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5%)、公拍网技术服务费及所有费用,买受人须在2025年9月12日16:00前全额付清,逾期未付须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已付款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组织违约标的的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另行拍卖的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本次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支付的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向原买受人追诉
全额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须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办证保证金的一部分(还须向拍卖人支付4万元的办证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成交款;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拍卖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上述成交标的的销售发票
十、拍卖人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款及5万元办证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买受人须当场签署移交承诺函(车辆后续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过户时的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配合办理过户)
十一、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本市和车辆转籍地购车政策要求,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辆过户不包含车牌号和车牌额度,,车辆过户限制性条件须符合落户所在地地方车管所相关规定
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委托方和拍卖人概不负责,已付拍卖款项不予退还
十二、如因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车辆退牌及过户手续而导致委托人产生损失的,在办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买受人按约定完成相关过户及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办证保证金全额或被扣除后的余额无息原路退还
十三、拍卖成交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15%),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拍卖特别规定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视情况决定再行拍卖,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须知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拍卖咨询电话:021-65857708 朱女士,13701616564邢先生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None拍卖特别规定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将于2025年9月9日10:00起至2025年9月10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s://zc.gpai.net/zc)平台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需具有小客车配置指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仅拍卖车辆的所有权,不拍卖车牌号若该车辆要入户本市或转籍其他地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本市或转籍地有关购车及上牌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
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2025年9月5日16:00前向拍卖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同时承诺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未提供书面授权的则视作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请意向竞买人预约后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须对车辆是否存在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篡改、超重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调整行驶里程、违章、罚款等问题自行查询、评估,车辆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作为悔拍的理由,并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建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场拍卖会所涉车辆按现状进行拍卖(车牌除外)拍卖公告及本特别规定对拍卖标的的情况描述及数据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亦不担保所述内容的准确性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等
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此已尽告知义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1、如因原车主(委托方)有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须支付拍卖成交款外,还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0.15%的公拍网技术服务费
买受人另外还需向拍卖人支付车辆办证费1200元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全款、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5%)、公拍网技术服务费及所有费用,买受人须在2025年9月12日16:00前全额付清,逾期未付须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已付款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组织违约标的的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另行拍卖的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本次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支付的拍卖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向原买受人追诉
全额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须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办证保证金的一部分(还须向拍卖人支付4万元的办证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成交款;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拍卖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上述成交标的的销售发票
十、拍卖人收到买受人支付的全款及5万元办证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买受人须当场签署移交承诺函(车辆后续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过户时的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配合办理过户)
十一、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本市和车辆转籍地购车政策要求,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车辆过户不包含车牌号和车牌额度,,车辆过户限制性条件须符合落户所在地地方车管所相关规定
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委托方和拍卖人概不负责,已付拍卖款项不予退还
十二、如因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车辆退牌及过户手续而导致委托人产生损失的,在办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买受人按约定完成相关过户及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办证保证金全额或被扣除后的余额无息原路退还
十三、拍卖成交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15%),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拍卖特别规定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视情况决定再行拍卖,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本须知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拍卖咨询电话:021-65857708 朱女士,13701616564邢先生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