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9-2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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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曙光祥升综合楼一层商服2号转让交易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9900519

203.01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7-16
起始日期
1055.0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92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03.019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03.0196万元
  • 单价:0.1924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7-16
  • 结束日期:2025-07-18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203.01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55.0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曙光祥升综合楼一层商服2号转让项目编号N0129FC250778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7月16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7月18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曙光祥升综合楼一层商服2号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1055.03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004.57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所在层数1-3层房屋现状建成年份2012年维护状况较好租赁情况闲置抵押情况无欠费情况具体由意向方自行查实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1、该标的配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施设备,具体由意向方自行查看

2、标的房产周边交通便利,南侧居民区聚集,适宜商业投资

其他情况1、根据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国信达估字(2024)第3689号)载明,转让标的不动产证编号:黑(2023)加格达奇区不动产权第0005827号,房屋所有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向阳支行,房屋坐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曙光祥升综合楼一层商服2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经营

该标的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宗地面积:1524.57㎡;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004.57㎡;使用期限:2012年12月26日起至2052年12月25日止

2、其他详情以现场实物为准

3、转让标的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完整

转让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如产生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并补缴评估情况评估价211.01万元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18日评估机构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2030196元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向阳支行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大兴安岭分行杜志杰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的请示2024.12.2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12.31特别告知1、意向受让方务必悉知且遵循以下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文件,“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不得折价转让给该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因此意向受让方不得是金融企业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2、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7、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退还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

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项目结束后,转让方可为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11、该项目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及土地手续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等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本公告附件《产权转让合同》

3、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18845718161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2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7月16日9:00-2025年7月21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服务费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李女士0451-87200195举报投诉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1、该标的配有供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施设备,具体由意向方自行查看

2、标的房产周边交通便利,南侧居民区聚集,适宜商业投资

(以公告内容为准)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以公告内容为准)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本公告附件《产权转让合同》

3、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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